电子工程学院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临时性、突发性的困难,使他们能够安心在校生活、学习,实现资助育人目的,结合我院工作实践,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2、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具体条件
1、学生本人突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发生的医药费数额较大,家庭经济无力负担;
2、学生父、母身患重特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者死亡;
3、学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影响学生完成学业;
4、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给予补助的学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予补助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等;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
3、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
4、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
四、补助额度
1、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给予一次性补助,受助者在同一学期中不可重复申请;
2、受助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的临时困难补助总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
五、申请程序
临时困难补助为不定期补助,学生一旦因突发原因而造成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即可向学院提出申请;
1、 学生申请:学生填写《南京晓庄学院困难补助申请表》,并将申请材料交给辅导员;
2、学院审核:核实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以及申请条件,并填写《困难补助汇总表》,将申请材料上报学工处;
3、学工处审核及审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出建议补助方案;
4、款项发放:财务处将补助款项打入受助学生的银行卡。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