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

发布时间:2018-09-18浏览次数:701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落实南晓院监建[2018]08“关于对电子工程学院专项监察的监察建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院议事决策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保证我院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为学院的特色发展提供制度保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本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制度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调整、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学院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的范畴,主要包括:

1、学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2、学院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

3、学院发展、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等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4、学院重要规章制度,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重要调整。

5、学院教职工职称申报的最终审定。

6、学院教师科研课题申报的最终审定。

7、学院教职工的福利待遇、奖惩和关系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

8、学院经费预算和经费执行情况。

9、学院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10、其他重大的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安排

学院成立各种机构、委员会,以及各机构、委员会的人员调整和任免,人事考核与聘用,教师的进修与培训等重要事项,均属重要人事安排的范畴,主要包括:

1、审核、推荐学院中层负责人。

2、学院研究中心负责人和成员的调整。

3、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等涉及学院整体工作的各类委员会负责人和成员的调整。

4、学院人事考核与人员聘用。

5、公派国内国(境)外进修人员与培训。

6、评先推优、推荐代表等人选以及其他重要的人事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

凡对学院办学规模、条件及办学质量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均属重要项目安排的范畴,主要包括:

1、学院与国内国(境)外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

2、重大合作项目,重要仪器设备、大宗物资采购。

3、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凡超过学校有关单位所规定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均属大额度资金使用的范畴,主要包括:

1、学院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未列入学院年度预算的追加预算和大额度支出。

2、重大捐赠,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3、学院创收的大额度基金支配与使用。

二、决策的原则

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论证,实行科学决策或投票表决。

三、决策的实施

学院“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会议的形式集体决策,会议形式主要为学院党政联席会。“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

(1)集体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2)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所分管的科室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工作会议,学院综合办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决策的程序

(1)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学院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要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由党政联席会或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讨论做出决策。

(2)重要干部任免,根据《南京晓庄学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做出人选决定。

五、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电子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规章执行。

电子工程学院

O一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