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大学生医保门诊就诊及医疗费报销须知

发布时间:2020-02-26浏览次数:1853

一、门诊就诊

1.在校参保学生门诊就医实行学校医务所首诊制,即参保学生看病首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南京晓庄学院医务所门诊病历去校医务所就诊。

2. 校医务所不能诊治的患者由校医务所转入上一级公立医院就诊,并开具转诊证明。同一种疾病连续去医院就诊不需要再去医务所办理转诊。但同一种疾病需要多次外出就诊,且间隔时间超过一周的,每次都需要到校医务所办理转诊手续。在转诊医院门诊所产生的费用,凭发票、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校医务所转诊的证明回学校经校医保与公共卫生管理科审核后给予报销。不能出具校医务所转诊证明的,不予报销。

以下特殊情况,可暂不转诊,先行去校外医院就诊。①节假日、在校外实习、见习、或寒暑假期间突患急重病,需紧急就医的。②上学期间在校外突患急重病,需紧急就医的。

3.本校参保学生到校外就诊,指定医院为公立医院和正规部队医院。私立医院、个人诊所、单位内部医院(诊所)和药店均不是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二、门诊医疗费报销

1.校医务所就诊医疗费报销:就诊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南京晓庄学院医务所病例,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在校医务所按照规定报销。

2.校外就诊的医疗费报销:报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公立医院发票原件,经校医保与公共卫生管理科审核,按照规定报销。

3.特殊就诊情况医疗费的报销:急诊、节假日、在校外实习、见习、寒暑假期间患病紧急就医的,回校报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发票原件就诊医院病历(实习、见习期间就诊的还需要本学院开具实习、见习证明),经学校医保与公共卫生管理科审核后给予报销。

4.报销比例:2019年9月1日以后在校医务所就诊和校外就诊,符合医保规定要求的医保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60%,每生每学年实际报销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超过800元,经市医保中心确定的困难参保学生门诊就诊医疗费用,符合医保规定要求的报销60%,每生每学年实际报销的医疗费用不超过1200元。不是医保范围内的药物不予报销。

5.其它:2019年8月31日之前在校医务所就诊的医疗费发票,需要去学生事务大厅医保报销处,按照校外就诊报销规定,给予报销。当年新生在大学生医保卡号没有生成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报销,保留好发票,等待通知。

6.报销时间:

方山校区:每周二、三、四上午:08:30——11:00

                          下午:13:30——16:00

  莫愁校区:每周三上午:09:00——11:00

 

 

温馨提示:参保学生就诊和医药费报销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门诊报销不需要学院开证明,住院需要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