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之三: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伯藜助学金” 资助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9浏览次数:911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伯藜助学金”

资助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从2007年起在我校设立陶欣伯助学金”,2012年正式更名为“伯藜助学金”。其宗旨是“资助贫困有志、奖励品学兼优;鼓励回乡创业,服务基础社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学生更上一层楼,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回报社会。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伯藜助学金”资助学生评选工作现根据《南京晓庄学院“伯藜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南晓院学[2015]15号)的精神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

来自农村地区家境贫困而有志2020级在籍在校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

、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按学年一次性发放。首次申请通过后,每年审核合格的学生可获得连续资助直至毕业(不超过四年)

三、资助名额

5名

、评选条件

(一)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二) 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三) 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四) 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学生

(五) 同一家庭只允许一人接受“伯藜助学金”的资助;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伯藜助学金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者;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3.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6.在提供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含申请材料,年中、年度总结抄袭);

7.无特殊原因一学年内考试挂科2门以上(含2门)且补考不及格者;

8.参加“伯藜学社”活动时间大一、大二每学年低于40小时者、大三每学年低于30小时者、大四每学年低于20小时者;

9.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为资助对象者;

10.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处理或纪律处分者。

11.已经获得资助的学生,如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在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评选程序

学生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学校审核→基金会审核确认

1. 学院向学生宣讲基金会的宗旨与伯藜助学金的评选条件,让学生了解伯藜助学金和伯藜学社。

2.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2020-2021学伯藜助学金申请表》(附件)(非2020级学生无需提交此表),提供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如《扶贫手册》、“低保”证明等

3.学院参照《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申请者家庭经济情况进行量化测评,组织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开展民主测评打分。按照公式“量化测评得分×70%+民主测评得分×30%”计算综合得分,原则上综合得分高者优先入围,学院根据学校统一分配的名额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4.学院评审小组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线上报学生的《申请表》。本项工作请于1020日前完成

、关于“南京晓庄学院伯藜学社”

学校成立“南京晓庄学院伯藜学社”,直接接受学生工作处指导获得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资助的在校学生自动成为学社成员。各学院应加强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公民价值观的教育,引导受助学生积极参加伯藜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学生不愿参加学社活动,建议学院不予评审通过

、学院评审小组

学院成立“伯藜助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评审小组组长,学院辅导员及班主任、学生代表任评审小组成员。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做到公开、公正、规范,杜绝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