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之一:电子工程学院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2019-09-20浏览次数:792

南晓电学【2019】(14)号(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pdf

  

电子工程学院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切实加强学风建设,激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鼓励

 

学生专业成才和个性发展,根据我校学生手册中《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奖学金评

 

定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的专业特点,并综合各年级的具体情况,制定

 

本评定办法。本评定条例是我院专业奖学金评定的依据,评定过程以本评定办

 

法为准。

 

一、专业奖学金评定条件

 

1、“专业奖学金”用于奖励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

 

学院发展、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的学生;

 

2、评选学年内没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3、评选学年内不及格科目不超过一门者(不看补考成绩)

 

4、评选学年没有恶意欠缴学费记录(恶意欠缴学费指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

 

期报到时没有缴纳或交齐学费,又在该学年内无故不办理绿色通道手续、不申

 

请国家或生源地助学贷款解决欠费问题的行为)。

 

二、专业奖学金评定方法

 

“专业奖学金”评选项目涵盖“专业学习成绩”、专业竞赛、非专业竞

 

赛、大创及挑战杯、专利及发明、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担任职务、干部评

 

优、文明宿舍评比、考勤、参加集体活动、证书及其他方面。其中专业竞赛、

 

非专业竞赛、大创及挑战杯、专利及发明、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担任职

 

务、文明宿舍评比、考勤、参加集体活动、证书等相加后的总得分最高为 1

 

分,超过的按照 1 分计算,担任学生干部且被评优的,评优项目可额外加分,不

 

包括在 1 分之内。

 

三、专业奖学金评定机构

 

成立两级评审机构,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班主

 

任、学生会干部等组成,具体负责本学院奖学金评奖工作的审核;班级成立奖

 

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由班委、党员、学生代表组成,具体负责班级专业奖学金

 

工作的评定。


 

四、专业奖学金追责

 

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材料虚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校将撤消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学金,情节严重者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南京晓庄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

 

 

 

 

 

 

 

 

委员会2018 年 5 月 3 日印发